关于开展宝安区第八届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落户奖励(第一批)申报的通知

申报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  (二)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且申领奖励资质在有效期内。


最高补贴 以最终审批为准
申报时间: 2022.07.15 - 2022.07.31


0

推荐

  • QQ空间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 豆瓣

取消
技术支持: CLOUD
  • 首页
  • 电话
  • 留言
  • 位置
  • 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