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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小中企业服务中心提供废气治理服务时间:2022-11-06 安徽省小中企业服务中心提供废气治理服务安徽省小中企业服务中心联合国家生态环境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证书、甲级环境监理机构准入资质及清洁生产审核资质单位,为企业提供环境影响评价、废水处理、废气处理、固废处理、环境监理、环保竣工验收、污染源普查、清洁生产审核、排污许可申报、污染场地调查及评估、修复、环境治理工程设计及施工、环保设备、仪器研发及销售等服务工作。 联系办法如下: 单位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杭州路东方汇 咨询电话:153-7548-1526 联 系 人:李先生 单位信箱:ahqfzx@163.com
二、注塑废气处理方案 注塑机设置在密闭车间,并在有机废气产生处上方设置集气罩对工艺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引至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三、注塑废气排放标准 经过处理后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项目未收集的非甲烷总烃通过加强机械通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厂界废气无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的要求。破碎及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机械通风后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较严者的要求。 四、实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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