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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1-23     【转载】   来自:科技厅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2〕194号)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要求,现就2022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申报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加本年度申报的孵化机构注册成立和实际运营时间须在2019年10月31日之前。申报机构登录“科技创业孵化机构信息服务系统”(https://tyrz.chinatorch.org.cn/hjismp/a/login#fhqqy)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具体操作见附件1),填报完成后下载打印申报书并加盖公章。

2.本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推荐和评审工作由各市科技局按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相关要求组织开展评审。在评审推荐工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建立相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拟推荐上报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应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孵化器的法人主体名称、孵化场地地址及面积、在孵/毕业企业数量及名单。省科技厅根据各市推荐情况组织实地核查。

3.各市科技局于12月5日(星期一)前,将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材料(纸质原件两份)报送至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厅窗口,邮编:230001),逾期不予受理。推荐材料包括:推荐表(见附件2)、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等。

4.各申报机构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供真实、清晰的相关材料,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列入诚信名单,2年内不得再申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各市科技局须对申报书严格把关,存在把关不严等未履职尽责的,视情给予约谈、通报批评等处理。

申报工作咨询电话:

省成果转化促进中心  王晓亚 0551-65145309  

省科技厅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  任建松0551-62644232

申报材料寄送电话:省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厅窗口,朱华翔0551-62999803。

技术支持:010-88656315 

附件:1.科技创业孵化机构信息服务系统操作手册(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pdf


2.2022年度申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表.docx

3.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docx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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