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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支持集成电路工程产品首轮流片
政策内容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开展工程产品首轮流片,省级按该款产品首轮流片合同或掩膜版制作合同实际发生金额不超过30%,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企业最高300万元。 政策出处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省 财 政 厅《关于开展2022年制造强省、民营经济政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条件 1.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上一年度开展工程产品首轮流片,且实际发生金额(不含税)达到100万元及以上; 2.“工程产品”是指经过全掩膜板(Full Mask)流片,达到设计要求后,可以提供给集成电路系统整机厂商进行芯片性能测试及示范应用的芯片产品; “首轮流片”是指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首次与集成电路制造企业签订流片合同。 3.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产品开发、财务管理、市场销售等相关行为规范、资料完整,拥有申报产品的完整所有权和相关知识产权。 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包括:申报单位主要业务、人员、生产经营等基本情况、新产品研发投入情况等); 2.工程产品首轮流片与掩膜版制作合同、发票及银行划款凭证等相关材料(由第三方代为流片的,需提供第三方委托晶圆代工厂进行首轮流片的相关佐证材料); 3.首轮流片产品清单及相关情况说明(包括产品主要功能、技术指标、与公司其他相关产品的差异说明等); 4.首轮流片产品的知识产权证书(布图登记证书或其他与之相关的授权专利)。 委托申报:安徽省小中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老师 15905657669(手机微信同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