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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2026年第44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第44号

  《招标投标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26年6月12日第32次国家发展改革委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和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广电总局审签,现予公布,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郑栅洁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乐成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

  交通运输部部长:刘伟

  水利部部长:李国英

  农业农村部部长:张柱

  商务部部长:王文涛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局长:曹淑敏

  2026年7月3日

  附件:

《招标投标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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