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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小中企业服务中心提供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申报服务

时间:2022-10-29     作者:安徽省小中企业服务中心【原创】

安徽省小中企业服务中心

提供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编制申报工作

安徽省小中企业服务中心联合国家科研机构以及发改委甲级资质工程咨询单位为企业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立项申请报告、项目建议书、节能评估报告、能源管理中心、产业振兴、环资项目、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战略新兴产业、农业资金申请、商业计划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划咨询、工程项目管理、招标代理、特色小镇、PPP项目、项目实施方案、美丽乡村项目咨询服务工作。

 

   我中心由多位长期参与政府及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和评估工作的各领域专家顾问、研究人员、甲级资质单位的资深咨询师等经过多年不懈努力,共同组建而成。主要为企业项目立项、资金申请、筹资融资等事项提供专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和商业计划书等服务。目前已完成的报告涉及能源、冶金、电子、通讯、化工、教育、旅游、建筑、医药、金融、机械、农业等20多个行业。

 

  凭借强大的专家团队、权威的甲级资质证和广泛的公共关系资源,已成功协助上千家企业完成相关项目立项、融资等贴身定制式服务。我们的目标是让企业在立项、资金申请和融资途中享受最专业、最及时、最高效的全方位服务。

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

基金申请者条件和要求:

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投资企业或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可以作为申请者向科技部、财政部申请设立子基金。

投资企业是指愿意且有能力出资参与设立子基金、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企业。

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是指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的企业,为创业投资企业寻找投资机会和谈判投资条款,或代表创投企业进行创业投资,并提供相关的管理咨询服务的企业。

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一)申请者为投资企业的,其注册资本或净资产应不低于5000万元;申请者为创业投资管理企业的,其注册资本应不低于500万元;

(二)多家投资机构拟共同发起子基金的,应推举一家机构作为申请者。

(三)申请者应当确定一家创业投资管理企业作为拟设立的子基金的管理机构。

(四)发起设立子基金时,申请者须提供所有出资人的出资承诺书,增资设立子基金时,申请者须提供全体合伙人关于同意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入股(入伙)的确认函,及与转化基金同期入股(入伙)的出资人的出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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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办法如下:

             单位名称:安徽省小中企业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烟墩路滨湖高速时代广场c7-1912

    咨询电话:15905657669

    联 系 人:李先生

    单位信箱:ahqfzx@163.com

     网址:http://www.ahqfz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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