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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生产线改造设备补助项目
政策内容 按照项目设备购置额10%给予补助,最高500万元。 政策出处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省 财 政 厅《关于开展2022年制造强省、民营经济政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条件 1.在安徽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成立一周年以上; 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并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等规定及时编报会计报表; 3.近年来有良好的经营业绩,上一年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4.项目方向符合《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指导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目录》)。其中“绿色化”转型项目主要是指:通过整线改造增加《目录》第(十一)项中所列技术装备产品供给的项目。“绿色化”升级项目主要是指:在整线改造中,应用《目录》第(十一)项中所列技术装备产品,实施后能明显提升企业节能降碳减排或综合利用水平的集成改造项目。 5.项目前期工作完备,资金落实到位,已开工建设。其中申报“绿色化”转型项目应为在建项目;申报“绿色化”升级项目完成投资需达到项目备案投资的70%以上,如项目已竣工,竣工时间应不超过一年,竣工时间根据项目竣工验收时间和设备购买时间综合判定。 6.项目已购置设备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生产线核心设备单台购置额不低于500万元(申报时设备必须在项目建设现场); 7.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不予补助; 8.列入导向计划或纳统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优先支持。列入国家绿色制造体系企业、国家级节能环保领域领跑者和规范企业、省级绿色工厂企业、近三年工业节能环保“五个一百”目录内企业申报绿色转型和升级项目,以及列入近三年绿色制造和清洁生产导向计划的项目,优先支持。 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报告; 2.专项资金申请表(根据年度申报文件确定的要求填报)、设备补助项目申报信息表(附件8)和已购置设备清单; 3.项目核准(备案)、环评、用地、规划等项目前期工作审批文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进行节能审查的高耗能行业要提供节能审查文件,实施“零增地”技改项目无需提交用地、规划审批文件; 4.项目资金证明材料,包括自有资金有效凭证,设备清单、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 5.申报“绿色化”转型项目需提供项目产出装备产品的检测报告或评价报告,报告中对装备产品节能、减排、降碳、综合利用至少一方面是否具备行业先进性作出说明;申报“绿色化”升级项目,需提供社会效益技术审核报告或评价报告,其中“绿色化”升级项目已竣工的,还需提供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或项目竣工决算表。 申报流程 企业在省经信厅“企业云”服务平台系统在线提交申报材料,经所在县(区)、市经信局审核推荐至省经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按规定履行项目评审、涉企系统比对,商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确定拟支持项目后,向社会公示。 委托申报:安徽省小中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老师15905657669(微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