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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企业首发上市、“新三板”挂牌奖励及发债奖励
政策内容 1.企业上市奖励。鼓励各地对在境内公开市场首发上市的企业给予奖励,省统筹资金在各地奖励基础上再给予400万元奖励。 2.“新三板”挂牌奖励。省财政统筹资金对2021年在“新三板”创新层挂牌企业给予15万元奖励,晋层至精选层的补齐至50万元奖励,转板至沪深交易所上市的补齐至400万元奖励。 3.企业发债奖励。对成功发行债券融资,募集资金用于制造业、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领域,按其发债金额给予分段贴息。单户企业每年贴息最高可达300万元,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 政策出处 《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的意见》(皖发〔2021〕9号) 申报条件 省财政将近期出台政策实施细则,申报条件和申报流程详见细则。 申报材料 无 申报流程 省财政将近期出台政策实施细则,申报条件和申报流程详见细则。 委托申报:安徽省小中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老师 15905657669(手机微信同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