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优企培育 >>政策法规 >>国省政策 >> 安徽省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研发创新
详细内容

安徽省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研发创新

所属行业工业,电子信息及软件业
企业规模大型,微型,中型,小型
成立时间1-2年,2-5年,1年以内,5年以上
员工人数1000人以上,20-50人,100-500人,500-1000人,50-100人,20人以下
上年度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2000-5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1亿元-5亿元,5亿元以上,500-2000万元
政策类型财政奖补
政策内容


实施新能源汽车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对经审核认定的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给予承担单位投入最高50%的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3000万元。

补助资金采取分期分批拨付方式,项目启动后拨付40%,中期评估通过后再拨付50%,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再拨付剩余10%资金。


政策出处


省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110号)


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根据新能源汽车暨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工程支持方向(见附件),以项目形式开展申报。同一申报单位同一年度申报项目数量不得超过3个。

2. 项目须采取“高校院所(主牵头)+企业”或者“企业(主牵头)+高校院所”方式联合申报。高校院所和企业通过投资入股组成的独立法人也可申报。

3. 主牵头单位应为省内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或者高校院所,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17年1月前,有较强的研发实力,运行管理规范,并能够为项目实施提供人员、资金、设备等保障。

4.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职称,且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聘用外籍及港澳台地区的研究人员可作为项目负责人,但须由项目牵头单位提供相关证明。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领域限申报一个项目,承担本工程在研项目未完成者,不得申报其他项目。项目承担团队应拥有不少于5个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关领域博士学位的人员,且每年用于本项目的时间不少于6个月。


申报材料


1. 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审核上报文件。

2.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可委托相应资质单位或自行编制)。

(1)项目建设的依据、背景和意义。

(1)项目牵头单位及参与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团队基本情况和相关领域主要荣誉。

(3)技术与市场分析。国内外技术与市场状况与发展趋势、项目目标市场与占有率分析、竞争力分析。

(4)项目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建设背景、建设地点、研发内容、技术工艺、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以及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

(5)研发创新情况。包括技术工艺创新点、预期研发成果,知识产权获得及归属情况,技术创新对全国贡献情况分析。

(6)进度目标及实施期限。研发、试制、小试计划进度及阶段性研发成果。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

(7)新增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案。

(8)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项目风险分析。

(9)项目管理制度、各参与单位的职责分工、资金分配方案及相关合同或协议。

(10)项目技术、资金等相关支撑性文件。

3. 申报单位真实性承诺书。


申报流程


项目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评审,按照形式审查、答辩评审、实地核查等环节组织实施。采取竞争性评审,择优选择,同一细分领域原则上支持一个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综合评审意见,按程序拟定项目和支持资金额度。项目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下达资金计划。


委托申报:安徽省小中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老师 15905657669(手机微信同号)


官网微信公众号

客服微信号

技术支持: CLOUD | 管理登录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