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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合肥市乡村旅游“微创意 微改造”提升行动的通知

时间:2022-10-05     【转载】   来自: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安徽省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4年)》,按照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安徽省乡村旅游“微创意 微改造”提升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文化和旅游局、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将联合开展合肥市“微创意 微改造”提升行动,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微创意 微改造”概念

“微创意 微改造”(以下简称“双微”)是指在延续乡村原有形态肌理的基础上,坚持细处着眼、小处着手、实处着力,通过文化传承、艺术融合、创意赋能、科技助力,因地制宜、见缝插针,对乡村旅游景观、设施、产品等节点进行精细改造,推进景观提升和环境优化。

二、“双微”行动目标

全面开展乡村旅游接待场所的“微创意 微改造”,聚焦擦亮门户景观、优化田园景观、美化道路景观、协调建筑景观、丰富植物景观、创意设施景观、点亮夜晚景观、营造整体景观“八大重点”,通过以文彰特、创意创新、变废为宝、古韵新风、旧貌新颜、疤痕修复“六大途径”,实现景观更精美、设施更精良、服务更精心、体验更精致、运营更精细“五精目标”。

三、“双微”行动安排

(一)对标提升

遵循自愿原则,由提升主体对标制定“微创意 微改造”提升实施方案。提升主体或所在村填报《安徽省乡村旅游“微创意 微改造”提升点基本信息表》(EXCEL 电子版)并向当地县(市)区文旅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二)评审上报

县(市)区文旅、城乡建设、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联合通过材料审核、现场检查等方式对申请认定的单位进行评审,并由县(市)区文旅部门汇总上报。

(三)验收复核

市文旅、城建、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成立联合验收复核组在各县(市)区评审上报的基础上进行验收复核。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制定本地区“双微”提升行动方案,推动“双微”提升行动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从2022年起至2024年,每一年度、每个县(市)不少于60个以上,区不少于20个以上,三年内全市乡村旅游“双微”提升点不少于1000个。

(二)强化品质提升。市县文旅部门要牵头建立乡村旅游“双微”提升项目数据库,明确“双微”提升每个项目名称、具体内容、投资数额、完成时间和责任人,实施清单化管理和项目化推进,确保“双微”提升项目落地快、见效快。各县(市)区应当运用旅游发展资金或文旅产业政策,建立健全“双微”提升激励机制,推出一批“双微”提升示范点,强化示范带动作用。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借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善行动、农村房屋安全整治行动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契机,做好广泛动员发动工作,统一使用“微创意 微改造”标题,建立覆盖线上线下、立体化、全方位的融媒宣传矩阵,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抖音等多渠道加强宣传推广,扩大提升行动影响力。

(四)强化生态优先。各地要结合自身自然环境和文化底蕴,凸显地方特色,注重乡村生态环境、特色风貌保护。保持原生态、植入新业态、传承原文脉、激发新活力、运用原材料、营造新视感,让创意“点亮乡村”带动乡村。

(五)强化追踪考核。建立市县“双微”评价机制,运用明察暗访、评估评价、自查自纠、创新总结、成果推介,将“双微”提升做实做细。

各县(市)区于9月30日前完成评审工作,并提交汇总后的《安徽省乡村旅游“微创意 微改造”提升点基本信息表》(EXCEL 电子版)和评审结果正式文件(电子版)。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省乡村旅游“微创意 微改造”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2.安徽省乡村旅游“微创意 微改造”提升点基本信息表(略)

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合肥市农业农村局      合肥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8月22日

附件 1

安徽省乡村旅游“微创意 微改造”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微创意 微改造”(以下简称“双微”)是指在延续乡村原有形态肌理的基础上,坚持细处着眼、小处着手、实处着力,通过文化传承、艺术融合、创意赋能、科技助力,因地制宜、见缝插针,对乡村旅游景观、设施、产品等节点进行精细改造,推进景观提升和环境优化。

一、创建任务

聚焦做好“绣花”功夫,弘扬匠心匠艺,坚持不搞大拆大建,从挖掘文化内涵和提升游客微观感受入手,突出软件和硬件结合、内部和外部结合、线上和线下结合,按照全域覆盖、点面结合、统筹推进、以人为本的原则,全面开展乡村旅游接待场所的“微创意 微改造”。

(一)聚焦“八大重点”

1.擦亮门户景观。强化乡村村落、农园、景区、风景道等空间的门户形象提升。遵循“选址科学、安全合理,空间有序、收放自如,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主题突出、造型新颖”的原则,对门户区域进行整体设计。注重建设的“精雕细琢”,打造辨识度高、文化特色明、主题形象佳的景观门户,以实现其交通集散、文化展示和主题标识等综合性服务功能。

2.优化田园景观。对条件适宜的种植空间和养殖空间进行景观化提升,鼓励融入地方文化的大地景观设计,鼓励“田埂镶边”的田园景观优化。通过田块造型设计、特色品种优选、景观设施建设等手段,打造一批精品果园、精品花园、精品林地、精品湿地等特色化乡村田园景观。

3.美化道路景观。结合乡村公路建设和维护工程,对乡村道路进行路面质量提升与美化,做到道路结构、形态、宽度等自然合理,提倡步游道采用本地化材质。注重路牌标识、装饰物和景观植物选育美化。对农田机耕路、田埂等进行优化,达到动线合理、行走方便、景观优美、整体协调的目标。打造一批特色浓郁的乡村风景道。

4.协调建筑景观。倡导优化存量用地、存量用房,避免大拆大建,实施老建筑改造修缮。建设应因地制宜,体现乡村气息。符合本地建筑风貌,建筑造型、立面选材、色彩设计等应与周边环境、本地文化相协调,体现景观效果。倡导竹、木、石等地方建筑材质的利用,在延续地方建筑风貌的基础上融入创意元素,满足现代人的审美需求。鼓励结合周边环境的特色功能性建筑建设,打造网红建筑景观。

5.丰富植物景观。以“师法自然”为准则,结合地理位置、气候特征等条件,在乡村植物景观中加强本土化植物品种的选择,避免城市化园林景观。按照“增绿、添彩”的原则,鼓励有色彩、有香味的植物品种使用。合理配置乔木、灌木、地被植物比例,形成立体化、多样化、特色化绿化景观体系。鼓励主题化植物景观的设计,鼓励宅前屋后的小花园、小果园、小菜园等“微田园”设计。强化乡村绿色景观的科学性、艺术性、文化性和实用性。

6.创意设施景观。加强对乡村工程管线、电力、电信线路的整治优化,强化垃圾桶、标识系统等服务设施的主题化设计,打造成地域文化符号。提倡篱笆景观利用砖、土坯、石、瓦、木、竹等本地化乡土材料,提倡本地化植物打造的绿色篱笆景观。鼓励乡村游客服务中心与村史馆、农耕馆、党建馆、乡村博物馆、格子铺等“多馆合一”的一体化设计、综合性利用。

7.点亮夜晚景观。因地制宜,立足当地风土人情、人文风貌,结合科技、创意、艺术等手段,通过灯光、造景、多媒体投影等手法,以体验为主线,鼓励利用水幕、投影、建筑照明、雾森、特效等技术,打造充满地域特色和文化底蕴的夜景景观。在不干扰乡村日常生活的前提下,鼓励设计田园灯光秀等夜景。倡导利用灯笼等传统亮化措施加强乡村夜景营造。打造多维度的沉浸式体验空间。

8.营造整体景观。在乡村环境洁化、绿化和美化的基础上,注重“双微”提升点在风貌、风格、造型、色彩等方面与区域整体环境的协调,注重建筑内外部环境的协调,形成一体化景观氛围。避免脱离地方自然条件的孤立设计效果,避免抛开地方文化的突兀表达内容。“双微”提升行动应有助于乡村景观营造、旅游业态融入及游客活动开展。

(二)倡导“六大途径”

1.提倡以文彰特。深挖地域文化,强化文化元素的挖掘与转化,彰显地方特色。鼓励乡村建筑、设施、小品等融入地方文化的主题化设计。鼓励通过竹编、柳编、铁艺、绳艺等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打造的乡村特色景观。鼓励艺术家进乡村,推动工艺美术进乡村。培育一批非遗村、美术村、艺术村、音乐村、摄影村。

2.提倡创意创新。迎合技术进步、产业融合、消费转型的新时代背景,通过理念创新、融合创新、技术创新等手段,打造一批乡村旅游“双微”提升点。鼓励地方多渠道、多方式引入创新创意人才,提升创新创意能力。鼓励开展丰富多样的创新创意比赛、征集等活动,调动文化艺术设计人才的积极性。

3.提倡变废为宝。结合农村环境整治,鼓励开展“旧物点缀乡村家园,创意美化乡村生活”等活动,通过“变废为宝”引导美化家园行动,让绿色环保、爱护生态的理念深入人心,引领群众共同营造优美环境。鼓励乡村建筑、景观小品的设计建设中充分利用农村的传统生产工具及生活用具。鼓励利用废弃轮胎、秸秆、柴跺等物品打造特色乡村景观。

4.提倡古韵新风。厘清文化脉络,加强对乡村遗存的古街、古巷、古建、古店、古桥、古井、古树、古道、古寺、古塔等“古字号”的保护与修缮,结合乡村居民及游客的需求,注入新元素,赋予新功能。

5.提倡旧貌新颜。充分利用乡村遗存的旧村落、旧工厂、旧学校、旧医院、旧仓库、旧粮站等空间,通过建筑修复、环境整治,融入创新业态,将旧空间打造成文化展示空间、文化创意空间、文化研学空间、休闲旅游空间。

6.提倡疤痕修复。加强架桥、修路、开矿等建设工程造成的废弃矿坑、裸露山体等“大自然疤痕”的生态化修复、旅游化利用,探索“自然恢复+人工修复”的治理恢复路径。

(三)实现“五精目标”

1.景观更精美。在乡村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建设改造提升中,保留自然肌理,创新艺术形式。运用现代设计理念,在保护自然风貌、传承地方文脉的基础上,提升重要节点,擦亮门户形象,改善建筑风貌,使乡村旅游成为乡村建设的美学典范。

2.设施更精良。坚持以人为本,打造安全可靠的游览设施、全程舒适的卫生设施、规范有效的导览设施、低碳节能的交通设施、特色鲜明的住宿设施,推进旅游服务设施系统化、标准化、精致化、宜人化建设。

3.服务更精心。提高服务标准,创新服务模式,完善个性化、专业化、特色化的服务功能,提升游客满意度。针对儿童、老人、孕妇、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提供便利的服务设施。结合游客消费场景,建设线上旅游服务平台,提供智能化服务。

4.体验更精致。深度挖掘文化内涵,强化文化元素的转化,培育一批“特色美食村”“主题村”“精品民宿”等。推动乡村公共文化设施景区化改造,丰富休憩、互动、购物等功能。加快推动乡村旅游新业态发展,提升游客综合体验。

5.运营更精细。探索乡村旅游专业化、品牌化运营,引进国内外知名旅游品牌、专业团队。广泛开展乡村旅游专题培训、技能培训,探索建立旅游院校、旅游企业、地方政府新型合作机制。积极引导文化艺术人才、专业技术人员、青年创业团队等各类“创客”“能人”投身乡村旅游发展,促进人才向乡村流动,改善乡村旅游人才结构。探索建立“乡村旅游合伙人”招募和“乡创特派员”制度,培育乡村民宿管家等劳务品牌。

二、进度安排

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一)对标提升

遵循自愿原则,由提升主体对标制定“微创意 微改造”提升实施方案。提升主体或所在村填报《安徽省乡村旅游“微创意 微改造”提升点基本信息表》(EXCEL 电子版)并向当地县文化和旅游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二)初审推荐

县文化和旅游、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通过材料审核、现场检查等方式对申请认定的单位进行初审,并择优推荐上报。

(三)验收报备

市文化和旅游、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进行指导创建,视情采用材料审核、现场检查、会议评审等方式进行综合验收。同时鼓励各市建立激励机制,推出一批“双微”提升示范点,强化示范带动作用。

2022 年,每市指导验收200-300个“微创意 微改造”提升点,确保完成乡村旅游“421”行动发展目标任务。请各市于11月20日前提交汇总后的《安徽省乡村旅游“微创意 微改造”提升点基本信息表》(EXCEL 电子版)和报备文件。

(四)抽检复核

省文化和旅游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组成专家组,采用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各市报备的乡村旅游“微创意 微改造”提升点进行抽检复核。

三、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设立专项工作小组,负责“双微”提升行动,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相关工作。各市、县(市、区)要根据《安徽省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4 年)》和《安徽省乡村旅游“微创意 微改造”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制定相应实施方案或行动计划,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品质提升。省、市、县建立乡村旅游“双微”提升项目数据库,明确“双微”提升每个项目名称、具体内容、投资额、完成时间和责任人,实施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加强指导创建,注重品质提升,确保“双微”提升项目快落地,快见效。

(三)强化宣传引导。建立覆盖线上线下、立体化、全方位的融媒矩阵,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抖音、快手等多渠道加强宣传推广,扩大活动影响力。建议各市在进行宣传推广时,统一使用“微创意 微改造”标题。

(四)强化生态优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结合自身的自然条件、文化底蕴,凸显地方特色,注重乡村生态环境和乡村特色风貌保护。维持原生态,植入新业态;传承原文脉,激发新活力;运用原材料,营造新视感,让创意“点亮乡村”。

(五)强化评价考核。建立省市县三级“微创意 微改造”评估机制,结合明察暗访,重点评估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创新做法等内容。注重经验总结,强化成果推介,适时开展“双微”提升最佳实践案例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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