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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高新领域2023年底前到期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科党〔2023〕 3号)要求,现将做好高新领域2023底前到期省科技计划项目(含省重点研发计划、科技重大专项)验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 对于2023年底前到期的省科技计划项目(附件1),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项目合同到期后3个月内申请组织验收,准备好验收所需材料(附件2),报归口管理部门及省高新中心审核,并在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同步提交。各项目须在项目合同到期后6个月内完成验收。 2. 因故需要延期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提出延期验收申请。经项目归口管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省科技厅审批,逾期将不予受理。每个项目只允许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一年。 3. 提前完成的项目可提前申请验收。 4. 因经实践证明,项目技术路线不合理不可行、难以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人员、支撑条件等未落实、发生改变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实施,以及项目承担单位出现破产倒闭、撤销注销、其他无法实施的重大突发情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承担单位可以申请终止项目,并对项目已使用经费进行审计,经省科技厅审批后追回结余和使用不合理的省财政资金。 5. 对于项目实施期满6个月后拒不参加验收的,省科技厅将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予以撤销,并追回已拨付的省财政资金。项目承担单位(项目主持人)3年之内不得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情节严重的,将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6. 项目归口管理单位应主动对接项目承担单位,指导做好项目验收相关工作。项目承担单位要对照“室组”联动专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附件3),对承担的项目实施过程进行梳理,对存在的相关问题及时整改,并按照项目验收有关要求,把握验收申请或延期的时间节点,确保省科技计划项目顺利验收。 7. 高新领域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委托各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省高新中心 0551-65370097/65371325;省科技厅高新处 0551-62653528。 附件: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4月27日 安徽省小中企业服务中心 为企业提供各类项目申报的编制工作 安徽省小中企业服务中心联合国家科研机构以及发改委甲级资质工程咨询单位为企业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立项申请报告、项目建议书、节能评估报告、能源管理中心、产业振兴、环资项目、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战略新兴产业、农业资金申请、商业计划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划咨询、工程项目管理、招标代理、特色小镇、PPP项目、项目实施方案、美丽乡村项目咨询服务工作。
我中心由多位长期参与政府及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和评估工作的各领域专家顾问、研究人员、甲级资质单位的资深咨询师等经过多年不懈努力,共同组建而成。主要为企业项目立项、资金申请、筹资融资等事项提供专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和商业计划书等服务。目前已完成的报告涉及能源、冶金、电子、通讯、化工、教育、旅游、建筑、医药、金融、机械、农业等20多个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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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办法如下: 单位名称:安徽省小中企业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烟墩路滨湖高速时代广场c7-1912 咨询电话:0551-62754152 13696512478 联 系 人:李先生 单位信箱:ahqfzx@163.com 网址:http://www.ahqfzx.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