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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美品牌示范企业的申报条件一、申报类别和重点领域 年度皖美品牌示范企业申报类别分为制造业、服务业两类(具体见附件)。 二、申报条件 (一)制造业皖美品牌示范企业申报条件 1.在安徽省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且连续生产三年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 2.企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的规定,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卫生责任事故或严重投诉; 3.企业及其法人代表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社会形象良好; 4.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产品质量稳中有升,近三年无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出口商品未因质量问题发生国外通报、索赔事件; 5.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至少获得一项发明专利; 6.企业拥有自主品牌商标所有权(母子公司等特殊情形获使用权即可),且在有效期内; 7.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首席质量官经培训合格、聘任上岗,有效履行职责; 8.企业在国内市场有较大影响或在国际市场有一定份额,经营业绩、综合效益处于省内同行业前列,具有较强的发展后劲。设立企业网站、微信公众号且适时更新内容,积极参加国内外相关展会等品牌推广活动。 (二)服务业皖美品牌示范企业申报条件 1.在安徽省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连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规模以上服务业、限上批零业、限上住宿业企业; 2.企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的规定,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卫生责任事故或严重投诉; 3.企业及其法人代表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社会形象良好; 4.企业拥有自主品牌商标所有权(母子公司等特殊情形获使用权即可),且在有效期内; 5.企业具有先进可靠的基础设施和运营条件,采用与现代科技相结合的服务方式; 6.企业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服务标准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服务认证,或开展省级以上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经评估合格; 7.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首席质量官经培训合格、聘任上岗,有效履行职责; 8.企业在省内市场具有较大影响力或拓展到省外市场,经营业绩、综合效益处于省内同行业前列,具有较强的发展后劲。设立企业网站、微信公众号且适时更新内容,积极参加国内外相关展会等品牌推广活动。 三、申报推荐方式 年度皖美品牌示范企业申报、推荐工作通过登录信息化平台方式进行。各单位和有关企业在申报过程遇到的问题,及时向县市监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反馈和联系。 项目委托申报:安徽省小中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老师,159-0565-766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