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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首批次新材料应用保险保费
政策内容 根据项目申报情况,对省内企业投保首批次新材料产品推广应用综合险的,按年度保费的80%给予补贴,补贴时限为1年。每个企业每年保费补贴最高300万元。 申请保险保费补贴的新材料产品应由用户单位直接购买使用,购买单位为关联企业或贸易商的不得提出申请。首批次新材料保险保费补贴最终金额根据年度资金规模统筹安排。 政策出处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省 财 政 厅《关于开展2022年制造强省、民营经济政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条件 1.2020年、2021年已评定为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产品的研制和省内示范应用企业;2022年拟申报评定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产品的研制和省内示范应用企业; 2.首批次新材料产品已交付应用,货值在200万元以上; 3.已获首批次新材料研制和示范应用奖补,国家、省首批次应用保险保费补贴或列入保费补贴计划的新材料企业不得申报。 申报材料 填报投保新材料名称和评定文件文号、申请补贴金额;2021年4月以来的销售合同、相应销售发票、到账(付款)凭证等扫描件及以上汇总清单扫描件、Excel版,保单、保费发票、不少于保费金额20%的付款凭证扫描件等。 委托申报:安徽省小中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老师 15905657669(手机微信同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