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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标准创新贡献奖
政策内容 标准项目奖授奖限额为一等奖1个,奖金20万元;二等奖2个,每个奖金10万元;三等奖3个,每个奖金5万元;组织奖不分等级,授奖限额为5个,颁发获奖证书;个人奖不分等级,授奖限额为5个,颁发获奖证书。 政策出处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的通知》(皖市监发〔2020〕28号) 申报条件 1. 标准项目奖的奖励对象是在我省依法设立的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研制的以下标准: (1)现行有效,实施2年以上(含2年,下同)的国家标准(含系列标准,下同); (2)现行有效,在国家标准委完成备案且实施2年以上的行业标准; (3)现行有效,在国家标准委完成备案且实施2年以上的地方标准; (4)现行有效,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进行自我声明公开并实施2年以上的团体标准; (5)现行有效,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自我声明公开并实施2年以上的企业标准; (6)由我省相关组织机构牵头制定,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或ISO认可的其它国际标准组织发布2年以上、现行有效的国际标准。 2. 申报组织奖的单位,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标准化工作的决策部署,遵守标准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工作规划、计划,在国际国内标准化工作中贡献突出,有效促进相关行业、领域的发展; (2)科学运用标准化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创新性成果; (3)注重标准化人才培养,具有一支结构合理、稳步发展的标准化人才队伍; (4)在标准化科研、标准化教育、标准制修订、标准推广实施和国际标准化等某一方面或多方面取得重要创新性成果,贡献突出 申报材料 省市场监管局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安徽省标准创新贡献奖申报指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申报通知。推荐单位按照指南和通知要求组织有关方面申报。 委托申报:安徽省小中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老师 15905657669(手机微信同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