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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科技奖获奖项目奖励
政策内容 获奖项目为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分别一次性奖励200、100万元。奖励资金70%用于获奖项目第一完成单位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30%奖励项目主要完成人(研究团队)。 政策出处 省政府《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2号) 申报条件 上一年度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一、二等奖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且在皖高校院所或注册地在皖的企事业单位。 申报材料 1. 获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奖励经费申请表。 2. 获奖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 申报流程 参照当年发布的通知 委托申报:安徽省小中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老师 15905657669(手机微信同号) 上一篇安徽省专利权质押贷款补助下一篇安徽省标准创新贡献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