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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八届广德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食品药品安全和质量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引导和激励全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质量总体水平,根据《广德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广政〔20255号)规定,决定组织开展第届广德人民政府质量奖(简称政府质量奖)的申报工作。

政府质量奖授予对象为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并在产品生产、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环境保护等方面,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组织,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不超过5个。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评选标准采用《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现就第八届广德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5530日。

二、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具备相应资质或证照;

2.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制度,已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管理体系认证,具有显著的质量效益;

3.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自主创新能力强,实施标准化战略和品牌战略,组织文化突出,具有卓越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经营规模、总资产贡献率等在上年度位居本市同行业领先地位;从事非赢利性业务的,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不含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4.质量管理工作具有行业特色、企业特点,质量工作成绩显著,持续改进效果强。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标准制定、品牌影响力、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达到市内领先水平;

5.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国家或省级质量监督抽查(检查)不合格记录;无其他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由相关部门界定);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

6.获得乡镇、街道、管委会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推荐

详见广政规〔20255号(关于印发广德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的通知)(此稿为准)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概述、自评报告及实证材料组成。

1.申报表:申报组织应如实、完整填写《广德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表》;

2.组织概述:内容根据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的要求提供。字数不超过3千字;

3.自评报告:对照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具体要求,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撰写评价说明,可以使用图表,字数不超过3万字。

4.实证材料:凡在申报表、自评报告中涉及的,需提供证明性材料,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资料,与申报表中内容有关的材料,反映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的材料,企业认为还需提供的其它材料等。具体清单见附件要求。

四、各申报单位5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广德市食品药品安全和质量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其中,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申报材料一份,实证材料需要准备原件以备核查。

联系人:徐波 闫洁      

联系电话:0563-6039870

    申报辅导:王老师 15905657669

附件:政府质量奖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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