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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工业重点领域设备更新工作的预通知安徽省小中企业服务中心文件
皖企服字[2025] 1 号
关于做好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工业重点领域设备更新工作的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接上级主管部门通知,为做好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扩围支持工业重点领域设备更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石化、化工、钢铁、有色、建材、机械(不含船舶工业)、汽车、纺织、轻工、医药、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不含煤矿)行业企业建设传统产业改造升级项目。具体包括:一是淘汰落后低效设备、超期服役老旧设备,更新应用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的先进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二是加快生产工艺、设备绿色化改造,建设绿色工厂。三是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装备,开展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四是石化、化工老旧装置安全改造,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 具体内容可参考《工业重点行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指 南》中相关行业有关要求。 二、项目要求 (一)总投资要求。项目应为在建项目,建设进度不超过80%,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对纳入支持范围的项目,支持比例不超过核定固定资产投资的15%。此前已经获得中央财政投资或其他部门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经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或其他部委的项目不得多头申报。 (二)技术水平要求。项目应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 有利于推进先进产能占比持续提升,改造升级后不属于《产业结 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限制类、淘汰类目录。 (三)前期条件要求。项目应确保核准(备案)、环评、用地、规划、节能、安全评价等前期条件落实,如个别要件不需要,应由相应主管部门出具说明(注:根据国家要求,每个前期工作事项均需批件或说明,既未提供相关批件,也未提供说明的,视为项目前期工作未完成)。有产能政策要求的行业,项目须落实产能置换、窗口指导等相关规定。 三、进度安排 请各企业做好项目自评,并做好符合条件的项目编制资金申请报告,提前做好项目申报准备工作。其他要求及具体申报时间,请以正式通知为准。 联系人:王振华15905657669(微信同号) 网址:www.ahqfzx.com 安徽省小中企业服务中心 2025年3月28日
其他提醒事项
一、拟申报项目单位应严格对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申请报告编写和批复格式文本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24〕1049号)中资金申请报告编写格式要求完成申报文本编制工作。 二、项目提供的核准(备案)、环评、用地、规划、节能、安全评价等所有前期要件必须与申报项目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如个别要件不需要或作为整体项目的一部分,均应由项目所在地相应主管部门出具说明。未提供说明或提供与申报项目名称不一致的前期要件均不予认可。 三、申报文本中应明确项目工程建设周期(不包含开展前期工作和完成竣工验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 四、申报文本中应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如仅为节能降碳领域技改项目,不属于工业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支持范围。 五、申报文本中须明确拟淘汰设备种类、数量、使用功能、原值和初次使用时间及预期处理处置方式,明确拟新购置设备种类、数量、使用功能、不含税价。 六、关于申报项目总投资应为不含土地费、不含税的建安费和设备购置费,项目所需资金组成应明确项目自有资金、已完成投资、针对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额度和企业授信额度。 申报咨询:15905657669(王老师) |
